解读长沙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8-06-27   发布者:市经信委

  为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战略部署,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长沙出台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3号)。在2016-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中,有一些企业对政策有疑问,6月27日,市经信委针对热点问题作出权威解读:

       背景依据

  为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战略部署,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以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16〕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长沙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

  (一)主要原则

  1、政府引导。对接国家、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建设政策,运用财政资金进行引导和支持,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2、市场运作。综合考虑 2013—2015年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和2016—2020年推广目标任务,结合国家、省级财政补助“退坡”政策,逐步强化市场机制,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3、突出重点。重点鼓励和支持公交、物流、环卫等从事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单位和企业,探索新能源汽车在分时租赁、网络预约车等领域的推广应用;重点鼓励和支持纯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

  4、产用带动。通过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支持我市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形成规模效应,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广应用目标

  根据湘财企〔2016〕44号文件要求,2016—2020年,长沙市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目标任务为5.75万标台。

  申报主体及车辆要求

  (一)长沙市内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以下简称市产车辆)申报主体为车辆生产企业,非长沙市内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以下简称非市产车辆)申报主体为车辆生产企业委托的市内销售企业(每家生产企业原则上只能委托一家长沙市内销售企业)。

  (二)申报车辆需符合《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3号)文件要求。

  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非市产车辆需加盖车辆生产企业公章)。

  2、市产车辆申报单位提供本次申报市级补助的车辆已获得中央或省级补贴认定的证明文件及车辆明细表(见附件2),非市产车辆申报单位提供本次申报市级补助的车辆已获得中央补贴认定的证明文件及明细表(证明文件加盖车辆生产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公章,明细表加盖骑缝章)。

  3、车辆销售合同复印件。

  4、非市产车辆申报单位需提供车辆生产厂家委托申报长沙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委托书。

  (二)2016年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还需提交2016年国补申报系统中导出的附件1-5。

  (三)2017年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还需提交2017年国补申报系统中导出的附件1-4及附件11。

  (四)2016年、2017年新能源汽车国补申报系统下载网址http://csgy.changsha.gov.cn/或下载邮箱zbc88666021@163.com(邮箱密码zbc123456)。

  (五)申报单位需提交一份纸质版申报材料和一份电子版申报材料。

  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2016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

  (二)2017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

  (三)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联合行文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需一式两份。

  注意事项

  (一)2016国补清算申报系统导出后共7个附件,附件1: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附件2: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附件3:推广应用车辆运行情况表;附件4: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生产企业联络人;附件5: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附件6:车辆发票图片;附件7:车辆行驶证图片。纸质版申报材料只需提交附件1-5,电子版申报材料需提交附件1-7。

  (二)2017国补清算申报系统导出后共11个附件,附件1: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附件2: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附件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生产企业联络人;附件4: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附件5:车辆发票图片;附件6:车辆行驶证图片;附件7:超级电容发票图片;附件8:电池组发票图片;附件9:驱动电机发票图片;附件10:燃料电池发票照片。纸质版申报材料只需提交附件1-4及附件11,电子版申报材料需提交附件1-11。

  (四)纸质版申报材料采用白色封面,胶装成A4纸张大小,封面版式见附件3。

  (五)车辆推广所属年度以车辆行驶证登记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一)市经信委

  联系人:廖伟,联系电话:88666012。

  (二)市财政局

  联系人:朱雅丽,联系电话:88666105。

  (三)市经信委机关纪委举报电话:88666031。

  (四)市财政局纪检组举报电话:88667993。

  附件: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已获得国(省)补新能源汽车明细表

  3、申报材料封面

  4、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补贴资金申报汇总

  5、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清算填报系统

  6、2016年新能源汽车清算填报系统安装包

  关联文件:http://csgy.changsha.gov.cn/XXGK/zcfg/zcfg_flfg/201801/t20180108_21607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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